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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运会铅球事故的处罚

李小琛(学部主任):工作失职。

  罚:免职,罚款1000.0元。

  李璟气(铅球组组长):工作严重失职。

  罚:免职,罚款500.0元。

  李金丽(铅球组组员):工作失职。

  罚:罚款200.0元。

  何武燕(铅球组组员):工作失职。

  罚:罚款200.0元。

2013年11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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